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
3.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数额较大的债务,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近三年未被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,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;
4.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接受联合投资人,联合投资人的各方须均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,并应当联合制作报名材料。
(三)提交资料
有意向的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(即2025年10月31日)17时前将下列资料提交至管理人处:
1.主体证明资料
①意向投资人系法人的,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、同意参与易方公司投资人参选的决议原件;非法定代表人为经办人的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
②意向投资人系其他非法人组织的,需提供组织机构证明复印件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,现行有效的组织章程复印件、同意参与易方公司投资人参选的决议原件;非负责人为经办人的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
③意向投资人系自然人的,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非本人为经办人的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
④联合投资人应当按各投资人的情况,按上述条件提交资料。
以上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公章(法人或非法人组织)或本人签名按印(自然人),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联系电话、送达地址,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;
2.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、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、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、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、同意对易方公司情况保密等等的承诺函原件;
3.保证金支付凭证。
三、保证金金额及缴纳
(一)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易方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的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。
(二)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,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投资人报名截止日(即2025年10月31日)17时前将参选保证金汇入管理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。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,投资人自动丧失参选资格。
(三)保证金请支付至下列管理人账户:
账户名称: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
开 户 行:交通银行深圳华发支行
账户号码:443066319015003800538
四、招募流程
(一)报名及缴纳保证金
意向投资人应按本公告向管理人提交资料报名,并按本公告的要求缴纳保证金。
(二)尽职调查
已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,管理人在招募期限内配合其开展尽职调查。
(三)决定是否投资及提交投资方案
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。如决定投资的,应自招募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(即2025年11月15日)17时前提交投资方案。
如招募期限内决定投资并缴纳保证金200万元的,管理人将视情况赋予其优先购买权。
(四)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表决
管理人将结合意向投资人招募情况,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易方公司进行重整,依法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及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,并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。
五、保证金的退还、转化及没收
(一)保证金的退还
如在招募期限内决定不投资的,或招募期限届满未决定投资的,或虽决定投资但在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内未提交投资方案的,或已提交投资方案但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,如该意向投资人无违反保密义务等承诺的,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申请将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。
(二)保证金的转化
经法定程序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,缴纳的保证金,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。
(三)保证金的没收
1.已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,若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等承诺行为的,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。
2.经法定程序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,拒绝履行投资义务的,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,取消其投资人资格。
3.管理人没收的保证金,将作为易方公司财产,依法向全体债权人清偿。
六、管理人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阮俊烽,吴少芳
联系电话:19925971115,19925971119
联系地址:
(一)管理人地址: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盛景园C座7幢2楼成诺会计师事务所;
(二)驻场地址: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双明大道315号易方大厦。
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投资。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
2025年10月13日
公 开 人: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